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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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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2-26 15:49:47
        来源:
        中共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4日至12月1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三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7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市委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升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巡察反馈会后,公司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逐字逐句学习市委巡察三组《关于对市国投公司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我司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政治自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切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公司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直属企业、基层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委书记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抓、具体抓、抓到底,主持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负起责任,统筹协调有关分工任务,为巡察整改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三)细化方案,落实整改举措。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出台《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及其《工作清单》,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和分解,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质量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四)健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公司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总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改进工作。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党建工作类、监督管理类、组织人事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安全管理类等40余项管理制度,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党委对党全面领导的概念存在模糊认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确立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严格执行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切实将党委会审议作为董事会、经理班子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切实加强党委对公司各项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2019年以来,公司党委已召开会议39次,讨论决策涉及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三重一大”事项共计43项。二是进一步理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程序、议事范围及相互关系,修订出台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功能定位,厘清权责边界。
            (2)针对“党委对新形势下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缺乏思考,党委班子干事创业热情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集中学习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二是推动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明委〔2019〕28号)精神和市国资委工作部署,完成了投资集团的挂牌设立工作,并做好了公司下属二级企业的组建工作,已完成信息产业发展公司和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设立,农林集团和金融集团的筹备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下一步,在开展组建集团公司的同时,将对集团公司组织架构、内设机构进行优化,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决策的机制。三是进一步明确公司发展主业。在过去五年公司探索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投资发展集团的定位要求,明确了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产业培育和资产管理四大发展主业,公司将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朝着金融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农业林业、信息数字业、矿产资源业、城市公用事业等领域重点投资和发展。四是福建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拖欠公司历史借款的清收工作已取得新的进展,目前“三旧”改造方案已确定,并已经由市自然资源局上报市政府批准。下一步,公司党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盯福建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地块“三旧”改造工作步伐,尽快实现历史欠款的收回。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按照《公司法》要求,选举出了1名职工董事和2名职工监事,充实集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二是加强与市国资委、审计局沟通,明确了监事会成员委派制度,要求监事会成员定期列席公司董事会,保障公司决策民主化,监督常态化。三是根据集团公司组建工作整体安排,待组织架构和内设机构进行明确后,将对公司政工部进行独立分设,使之成为专门负责党建工作的独立部门,并配齐配强党务专职干部,提升党建工作力量。同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倾听职工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3.关于“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在规定范围内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通报,并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严守各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对巡察期间配合不够的两名同志由公司党委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付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委中心组学习。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基础上,中心组成员每月坚持至少集中学习1次,并做到每次学习有学习材料、有签到、有记录、有发言。2019年以来,已组织集中学习18次。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习总书记2019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等,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落地。三是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作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促进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各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安排1次党课,严格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同时,制定基层党支部送学制度。根据下属3个改制企业党支部老弱病党员多、退休党员多和下岗党员多的实际,对本地党员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在本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各基层党支部对外出、搬迁等流动党员利用邮寄方式送学,目前已累计送学123人次,确保支部学习活动扩大覆盖面。四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组织员工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红色故事宣讲比赛,其中1名同志获得企业组比赛二等奖;开展“风展红旗如画,追寻红色印记”“不忘初心再出发,砥砺奋进70年”主题党日活动等,瞻仰红色历史,弘扬革命精神,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效果。五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等活动中,涉及学习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根据年初党建工作安排,向各直属企业、各支部和各部室印发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管辖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统筹谋划推进工作落实。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和部署安排下半年工作。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将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抓好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学习教育。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阵地建设。建立了公司网站,设立了集团概况、新闻中心、业务范围、党群工作等多个板块,全方位宣传公司党建信息、经营发展、项目进展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提高企业正面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舆论管控。已制定《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并修订完善了《处置群体、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和群体、突发性事件分析研判处理机制,切实抓好舆论舆情等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健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干部选任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二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结合市投资集团组建工作,制定出台了《招聘和入职管理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符合企业实际的组织人事类管理制度,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章可循。
            (2)针对“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认真把握文件精神实质。二是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办事,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三是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党委在研究包括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时,坚持集体研究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对任免意见分歧较大的,一律暂缓表决。
            (3)针对“聘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干部考察有关要求。二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责令政工部认真落实干部考察程序,总结经验教训,做出深刻反省。三是健全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已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招聘和入职管理制度》,完善干部聘用录入相关程序,明确对聘用干部必须开展考察谈话、政审、协审、查阅档案等工作加强调查了解,确保干部聘用工作程序不变通、标准不放松。四是持续规范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有关工作,通过新制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五是认真做好干部任用工作。结合投资集团组建工作,在选聘信息产业公司负责人的工作中,公司党委先后召开7次党委会议,严格执行动议、公开选聘、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并在组织考察和职务拟任前等重要环节上报市国资委批准,以确保选人用人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2.关于“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党委研究干部人事部分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学习党委会议记录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对责任部室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再教育、再提醒,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2)针对“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规范工作记录,明确规定今后干部考察工作必须根据考察对象进行一人一份分开记录,注明谈话人、记录人或被谈话人职务。二是切实加强干部考察的广度和深度,明确将廉洁自律情况、不足之处、是否同意提任等内容纳入今后干部考察了解范围,真实把握党员干部的基本情况,实事求是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三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有关要求,做好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全程纪实工作。
            (3)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开展干部档案专审”问题。
            整改情况:已根据市国资委《2019年市属国有企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明国资党委〔2019〕24号)要求,正在组织开展全公司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整理归档工作。按照市国资委要求,确保在2020年1月30日完成。
            3.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执行干部选任纪实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按照有关要求,对2016年以来提任的干部,已组织重新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
            (2)针对“落实任前廉政对照检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转发<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的通知》(明委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对2016年以来提任的干部,已按照要求重新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并附本人承诺,提交党委书记和分管纪委工作领导阅签。
            (3)针对“执行干部选任有关事项报告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涉及组织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须事前征得市国资委党委同意,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针对“未严格执行试用期和干部退休政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明确对新提任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二是对巡察反馈中指出的一名职工到龄未办理退休问题,组织专人再次进行核查,并在人社部门、社保机构的支持下,已办理了退休手续。
            4.关于“对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制定了《直属企业工资薪酬考核奖惩实施办法》,明确直属企业员工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下一步,公司将在推进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于年底建立薪酬管理和业绩考核制度,加大人事用工、薪酬分配、业绩考核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激发职工工作活力,凝聚人心,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二是制定《招聘和入职管理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坚持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制定的《招聘和入职管理制度》中,明确对拟任干部的基本信息、任职经历等情况必须予以公示,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四是进一步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工作,在开展选聘信息产业公司负责人的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要求,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
            5.关于“‘7+3’专项整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存在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并取酬”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对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的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经公司党委研究,已不再聘用属于退休领导干部兼职的公司原法律顾问。二是对公司退休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公司党委已要求辞去兼职职务,并退回兼职取酬。
            (2)针对“中层干部的因私证件未按规定集中保管”问题。
            整改情况:对公司现有中层干部的因私证件已全部交由政工部保管备案,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公司所有中层干部和职工因私护照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3)针对“部分人员行政工资关系未理顺”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了《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任职外派人员在派出期内保留原职级,组织人事关系不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派驻单位的薪酬福利体系确定,由派驻单位承担费用并发放(如由集团公司发放则由派驻单位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要求定期结算支付给集团公司),接受派驻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外派人员只能领取一方薪酬,不得双方领取薪酬;可就高选择领取一方薪酬,领取方一旦确定不得再次选择。
            6.关于“中层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监察室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内容。二是对发现填报不严不实的人员已组织进行补充填报。三是对填报信息不规范不完整的当事人以及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党建责任未落实”问题。
            (1)针对“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和所属党支部书记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工作部署,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分析当前党建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并按照市国资委党建责任制考评细则要求,年底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党建制度建设。根据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制度化建设,已制定出台涵盖党委议事规则、党建职责履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在内的党建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监督指导工作。落实党委成员挂包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深入永安森工、路桥集团、二新华三个下属改制企业党支部,开展走访慰问、调研交流、专题党课等活动,督促按照“三会一课”要求正常开展工作。四是落实党员属地化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精神,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等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推动党员属地化管理,争取社区支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2)针对“三个基层党支部未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党员档案管理不善,党费收缴工作未建立党费缴交工作台账,也未按市直机关党工委部署要求,组织开展2008年4月以来党费清查补缴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已督促相关党支部开展党员档案材料集中清查工作。三是督促三个基层党支部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台账,开展党费清查补缴工作。
            8.关于“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问题。
            (1)针对“2016年以来,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前未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也不够,整改任务分解落实不到位。机关党支部2016年组织生活会会前未开展谈心谈话,多名党员的发言材料照搬照抄网络文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委发〔2018〕22号)要求,会前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步骤。三是制定《党员学习制度》,对党员撰写学习心得进行严格规范,明确规定党员撰写学习心得等材料必须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自己撰写,不得抄袭网络文章。四是对机关支部涉及发言材料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的党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2)针对“学习廖俊波同志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党委在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同时,全体党员在会上围绕“向廖俊波同志学什么、怎么学”主题进行了研讨发言,并在会后撰写心得体会18篇。本次开展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明确每名党员必须联系岗位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不得抄袭网络文章。
        针对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个人事项报告填报不严不实、党建责任未落实等问题,公司党委已责令责任部室进行深刻检查,作出书面检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2013年以来发放津补贴、法定节假日及周年庆慰问金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已责令公司本部以及直属企业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发放的费用。二对凡是涉及未纳入工资总额的所有津补贴,一律停止发放。三是针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问题,通过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规范职工收入分配。
            (2)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集团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和《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接待审批程序,同时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二是对2013年1月至2018年6月业务招待费支出进行了核查。经核实,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业务接待未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基本无审批单、菜单、接待函,只有发票。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业务招待费全部属于正常业务接待,没有违规接待行为。从2016年开始,我司逐步规范业务接待制度和列支渠道,基本具备审批单、菜单、接待函和发票,但有些业务洽谈具有临时性,存在电话记录代替公函现象。三是2015年以来采购白酒、葡萄酒属业务接待自带酒,已将使用明细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四是对接待中违规报销中华烟的当事人已清退相关费用,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反省,认真对照检查。五是制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物品入库验收、出库领取制度,并定期进行盘点。六是组织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再次学习,认识再深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3)针对“公车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包括车辆使用、维修、停放、用油等一系列公务用车审批管理流程,并指定办公室专门人员专项负责。二是对委托第三方代办年检问题,组织对所有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清查,责成责任驾驶员将相关费用予以清退,并要求所有驾驶员今后按照岗位职责自行完成本职范围内的车辆年检、换牌等工作,不得委托第三方办理。三是对私藏加油卡用于私车加油产生的费用,责令当事人全部清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针对“文山会海情况较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发文数量关。严禁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2019年1月至今同比减少5份。二是严把文件质量关。加强发文审批工作力度,杜绝文件内容照搬照套,与以往雷同现象发生,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三是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月度例会议事规则》,加强会议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提高会议质量。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针对综治平安工作、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发文雷同的问题,公司党委分管领导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三明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负面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林兴禄同志在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党员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文件精神,端正思想认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通过落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加大形式主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防止为了应付检查而补发文、假发文现象的再次发生。
            3.关于“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档案归档不及时规范问题。公司已设立专职档案员开展文书档案装档工作,已对2013年以来档案进行了归档,目前正着手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程序。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此次集团公司重组整合工作中,公司已向上反映,要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尤其是配备一名纪委书记。二是在集团公司组织架构中,进一步加强监察室力量,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关于“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报告事宜。二是重申考勤纪律要求重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员工扣罚年度管理绩效奖。同时,2019年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考勤管理,并对迟到的相关员工扣罚当月管理绩效奖。三是通过制定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把公司经营效益、个人工作业绩与每位员工工资收入相挂钩。
            3.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公车使用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制定《管理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履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报备手续,目前公司所有中层干部和退休处级干部的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等证件已按要求集中保管备案。三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今后对迟到早退的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财务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明确对公司每笔财务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对相关部室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对财务审批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办事。三是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大额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和《日常经费开支报销流程》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公司费用报销及审批流程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四是完善财务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发债费用支出管理和手续管理。五是财务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已对相关责任部室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坚持原则、规范手续,认真履职。
            (2)针对“未按规定审批报支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标准报销差旅住宿费、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费用问题,已责令相关当事人清退相关费用。二是制定《日常经费开支报销流程》,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制作了《出差审批单》,包含人员事由、地点、交通工具等审批内容,明确先批准后出差。
            (3)针对“违规支付职工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报告指出的行政经费和工会经费重复发放过节费问题。目前对重复发放的过节费已全部清退。二是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工会会员及退休人员慰问制度》,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规范工会活动。
            (4)针对“工程项目操作不规范,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1月办公室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报销凭据没有经办人、审核人、证明人签字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在组织相关人员补齐相关审批资料,落实整改。二是针对资产租赁、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标事宜,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资产管理办法》《资产租赁管理办法》,防范廉政风险。
            (六)反腐败斗争工作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并部署下半年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公司监察室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案例警示分析,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2019年以来已累计学习11场次。公司党委书记对公司直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警示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公司纪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前往永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推进防腐倡廉建设。三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9年以来,监察室参与了公司经营重点工作的过程监督,并定期对直属企业在制度执行、大额资金拨付、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领域进行廉政风险点隐患排查工作。
            2.关于“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置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公司和直属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大事项开展有效监督,对存在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及时问责。
            (七)巡视整改落实方面
            关于“对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书记对相关整改负第一责任。二是根据整改方案内容,已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三是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总结整改经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公司党委将认真贯彻 “抓好巡察整改是当前最大政治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切实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落实到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2.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越往后越坚持”。以更高的站位和更实的举措,持之以恒做好反馈问题的持续整改落实。对还没有全面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3.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围绕管党治党这个政治核心,切实发挥好党委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市投资发展集团发展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企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建章立制,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推进市委巡察成果在市投资发展集团常态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33140;通信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9楼 ;邮政编码:365000;电子邮箱:smsgt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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